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 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4批)和《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3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94批)

链接:《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3批)车型主要参数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