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1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以来,各地积极申报,2021年8月,北京、上海、广东等被国家五部委联合批准为首批示范城市群,在4年示范期间,将对入围的城市群按照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本文旨在梳理北上广等城市群近期相关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为行业人士提供一定的参考。

北京城市群

自2020年9月起,北京市财政局、大兴区政府牵头积极开展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工作。大兴区联合海淀、昌平等六个区,以及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等共12个城市(区)组成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2021下半年以来,已有河北、北京、淄博等地发布相关政策。

(1)7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到2022年,全省建成25座加氢站,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到1000辆,重载汽车示范实现百辆级规模;氢气实现在交通、储能、电力、热力、钢铁、化工、通信、天然气管道混输等领域试点示范。

到2025年,累计建成10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到1万辆,实现规模化示范;扩大氢能在交通、储能、电力、热力、钢铁、化工、通信、天然气管道混输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2)8月16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023年前,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加氢站及加油加氢合建站等灵活建设模式,力争建成37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

2025年前,交通运输领域,探索更大规模加氢站建设的商业模式,力争完成新增37座加氢站建设,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

(3)9月24日,淄博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参与到北上广三个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城市,淄博计划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建成加氢站10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1000辆,打造成为国内先进、有重要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

上海城市群

上海联合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淄博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6个城市(区域)共同组建“1+6”上海城市群,形成长三角联动、产业链协同、“中长途+中重载”应用场景聚焦的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新模式。2021下半年以来,有上海、内蒙古、淄博、浙江等地发布相关政策。

(1)6月24日,上海青浦区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在青浦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从事氢能及燃料电池、氢农业、氢医学生产、研发和经营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中一项或多项的,可申报2021年度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支持措施包括:投资落户扶持、固定资产投入补贴、研发机构认定扶持、金融扶持、氢能产业标准化建设、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行业协会扶持、检测机构和服务平台扶持、加氢站建设扶持、示范运营补贴、物流运营补贴扶持等内容。支持支持范围广、力度较大。

(2)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其中,在促进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计划未来五年大发展目标是:①2021-2023年氢能产业发展试验示范阶段,制氢达到10万吨/年,引进5-10家氢能核心企业,加氢站60座,示范车辆3800辆以上,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②2024-2025年,年产氢50万吨,引进15-20家氢能核心企业,加氢站100座,累计推广10000辆燃料汽车,总产值达1000亿元。

(3)9月24日,淄博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同北京城市群相应内容)

(4)11月3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5年前,市级财政将按照国家燃料电池示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比例出资。支持整车产品示范、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重点领域模式创新、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加氢站布局、降低加氢成本等方面。如,整车购置奖励。2025年前,燃料电池汽车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符合本市有关要求,并取得国家综合评定积分的,本市按照每1积分20万元标准奖励相关车辆生产厂商。

(5)11月8日,浙江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广东城市群

广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响应国家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产业发展实际,确定由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以及省外的福州、淄博、包头、六安等城市,组建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扎实推进申报工作。2021年下半年,有佛山、淄博发布相关政策。

(1)9月24日,淄博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同北京城市群相应内容)

(2)10月25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氢能)市政、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支持氢能车辆在市政、物流等特定场景示范应用。自2021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市政环卫车辆和冷链配送车辆必须氢能化、电动化。支持企业置换氢能车辆。南海区最高补贴7万元/台。利好本地物流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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