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星客车)发布关于收到国家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2015年汽车补助第四批资金清算和基础设施第二批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387 号)等相关规定,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5 年度汽车推广应用第四批补贴款 4,825万元。
另外,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6 年汽车第一批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建[2017]384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6 年度汽车推广应用第一批补贴款 6,813 万元。
亚星客车收到的这两笔政府补贴,金额合计11638万元。
公告还指出,这两笔政府补贴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