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题为《警惕动力电池“报废潮”引发“二次污染”》的报道。文章称,据业内研究机构预测,我国动力电池将迎来“报废潮”,到2020年报废量将超过24.8万吨,大约是2016年报废量的20倍。
如此大规模的“报废潮”,面临的却是严峻的回收形势。如何安全回收、环保处理,加强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化循环利用,避免此类新型固体废物引发“灾难性”的环境后果,成为业内人士普遍关注的“世界级难题”。
专家建议,宜尽快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依托业内骨干企业,组建国家级的工程研究中心破解技术瓶颈,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推动汽车产业链绿色可持续发展。
3到4年内迎来“报废潮”
近年来,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能源多样化战略渐成发展共识的背景下,多国政府加大了对汽车产业扶持力度,全球汽车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业内人士表示,国内汽车增长目前仍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决定权较大的领域,如物流车、环卫车、公务车等公共领域,但私人消费者对汽车的接受度在逐步提升。
从事共享汽车运营的长沙先导快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宏伟认为,随着国家补贴政策的细化及充电设施的逐步完善,国内汽车市场的增长将逐步由公共领域带动转向由私人领域带动,家用乘用车市场将进入高速增长期。
据行业智库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预测,未来5年国内车的产销量将保持快速增长,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超过30%。
汽车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直接带动动力电池的规模快速增长。2015年中国动力电池产值380亿元,同比增长262%,产值接近数码锂电池。2016年中国动力电池产值645亿元,首次超过传统数码锂电池规模,成为锂电池消费结构中占比最大的领域。
“首批在2012-2014年间装车的动力电池将会在2018年前后出现大规模退役。在未来3到4年内,动力锂电池将会出现‘报废潮’。”李长东说。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预测,随着电动汽车市场规模不断增长,预计动力电池的报废量也会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6年动力电池的报废量约1.2万吨,到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报废量将达到24.8万吨。
回收和循环利用成难题
部分专家认为,从环境治理和资源利用角度来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利用将成汽车产业的重要一环。
业内人士介绍,现有动力电池产能中,磷酸铁锂电池占主流。值得注意的是,受特斯拉热潮带动,国内也有部分企业探索将三元材料比如NCM(镍钴锰)和NCA(镍钴铝)用于动力电池。从2014年开始,国内陆续有用于乘用车的三元动力电池产线投产。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员曹宏斌告诉记者,2013年之前,国内铅酸电池回收行业出现严重问题,缺乏资质的个人和小作坊非法回收铅酸电池,直接排放废弃酸液,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教训十分惨重。
“以动力电池电解液中的六氟磷酸锂为例,这种溶质在空气环境中容易水解产生五氟化磷、氟化氢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动植物有强烈腐蚀作用,因此要特别注意溶剂和六氟磷酸锂的处理。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带来‘二次污染’,甚至灾难性后果。”李长东说。
尽管污染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上,但另一方面,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又是极具价值的“城市矿产”,如果利用得当,不仅能减少环境污染,还能“变废为宝”,避免资源浪费。
清华大学核能与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徐盛明说,动力电池需要的钴、镍、锂等原材料都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目前我国80%的钴以及70%的锂、镍资源都依赖进口。
“动力锂离子电池的一般使用寿命约为8年,但车用动力锂电池的容量衰减至80%以下时就会被废弃,实际使用时间约为3-6年。在对这些废弃的车用动力锂电池进行材料或能量的回收前,还可以把它们用于电网储能或作为低等级的动力源,建立电池梯级的二次利用体系,充分发挥动力锂电池的社会经济效益。”徐盛明说。
建立透明通畅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
尽管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重要性在业界已达成共识,但其循环利用市场尚处于萌芽阶段,无论是政策法规、工艺技术还是回收体系,都亟待进一步加强研究和规范。
专家建议,应引导建立透明通畅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改变现有的“付费式”商业回收模式,采取日本等国家在回收处理上的“收费式”处理方式,从而有利于长远发展。同时还应充分利用高校、企业等研发力量,加大回收处理技术方面的研究,同国际接轨。
第一,推动建立可全程监控的良性回收体系。从动力制造阶段开始着手设计,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对动力电池制造、流通、回收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小商贩的局部拆解,实现每一组动力电池全部完整回收,并建立标杆推广到平行的回收领域。
第二,探索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技术。考虑到动力电池中含有较高的余电可以利用,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安全高效地实现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
第三,探索更加高效清洁的生产技术。在拆解技术上探讨如何高效短程实现分类;在冶金技术上探索以定向循环为导向的冶金技术;在清洁技术上深入研发更加清洁的冶金技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不妨从资金、政策、智力资源等方面支持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应尽快共同建立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家级工程研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