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地方整治:低速电动车转正无望?
12月2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给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试点有关问题的答复》在网上流传,该回复被视为对低速电动车产业合法性的全面否定。
此前,山东方面提交了《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试点有关问题的请示》,希望对低速电动车有明确的管理条例出台,实现合法化。
12月24日,一位低速电动车业内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安部的回复表明了立场和态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叫停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
低速电动车一直游离在“三不管地带”,没有相关的生产标准和安全性保证,国家一直没有对其合法性出台相关文件,但却在很多四五线城市很盛行,销量规模逐年增长。有人甚至认为,只要市场有需求,国家就应该放行。
但是,它代表了低质、低价和低安全性,并不符合“作为出行工具”的发展趋势,是应该被淘汰的产业。而且,现实使用过程中,对交通秩序也有很大的危害。
公安部要求治理
低速电动车一直被看作是“老年代步车”和“山寨车”,并因自身质量问题和无证驾驶扰乱道路安全而备受批评,尽管有些地方政府在2011年就向中央政府请示低速电动车的试点,却始终未能获准。
今年以来,小型电动车政策似乎趋于明朗。各相关方进行讨论、协调后,国家标准委于10月28日正式立项并下达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计划。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的立项周期为24个月,预计2018年底低速电动车国家级技术标准将正式落地。
“随着国家对低速电动车的规范出台和对补贴的取消,整个纯电动汽车行业、汽车行业竞争的形势将发生质变,我们的目标是争取明年进入发改委纯电动车的准入。”御捷集团董事长张立平在12月17日的全球汽车大会上表示。
雷丁汽车总经理舒欣也表示:“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利好,对我们来说,未来对这个产业投入的力度会越来越大,至少有一个相对合法的身份。”
但公安部对山东省公安厅的回复中称,“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并要求德州市“立即向省公安厅汇报低速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问题,提请省政府开展违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治理”。
《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立项时间长达两年。在此期间,所有的四轮低速电动车都没有国家标准,生产出来的产品各地有各地的特色,安全性等等都无法保证。
转正还有希望?
对于低速电动车企业在转型升级上普遍存在的观望心理,上述低速电动车行业专家表示:“国家提出标准制定中有‘三个一批’的工作思路,不少企业对这个问题不是很重视,只是认为放行了,但是对于真正理解文件的精神和执行新标准的准备是不足的,低速电动车企业不应该片面地强调‘市场需要低速电动车’,来争取政府的支持,还应该研究一些成功企业的发展道路,这样才比较客观。”
国家对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的“三个一批”工作思路,就是“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而大部分的低速电动车企业并没有“站队”,对自己属于哪一批没有清醒的认识。
此外,在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传统车企也开始纷纷布局微型低价电动汽车抢占市场,例如北汽明年上市的EC180,补贴后的价格约为5万元,这将极大冲击低速电动车企业的生存空间。
几家低速电动车的成规模企业,为有可能出现的严苛法规做准备,开始想做乘用车,例如御捷在去年将80%的研发力量投入到了乘用车中去,但乘用车有非常高的技术门槛,而且很难拿到生产资质。
御捷汽车总经理赵虎斌表示:“从2015年到现在,我们已经有一款厢式物流车、两款乘用车在市场上推出,新出台的法规据说是双标准。我们把现有的标准往下做,要远比从技术低往高拉容易得多。”
雷丁汽车计划在2018年建立两至三个新厂,以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雷丁总经理舒欣说:“这个市场会越来越大,我们必要的条件得准备好,准备好了,市场发展空间就会比较大一些。”
低速电动车产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仍未落地,变数就依然存在。行业内则仍然抱有很高的期望,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表示:“小型电动车是产业可持续、产品可提升、市场可接受的新兴产业,只要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群众出行,就一定会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