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依照规定内容,国家将建立“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该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6日,工信部节能司对规定进行了解读,以下为解读全文: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