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行业预估,2015年我国汽车电池累计报废量将约达到2—4万吨;2020年,仅锂电池累计报废量就将达到12—17万吨。众所周知,电池属于严重污染类废旧物品,对环境来说存在一定的威胁。

所以对废旧电池的处理利用刻不容缓,但是,目前国内的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机制不完善,对于电池回收处理利用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电动汽车的狂飙猛进的发展,废旧电池的问题会越来越凸显。

汽车,动力电池回收

废旧动力电池政策呼之欲出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版)》征求意见:

一,回收责任主体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将承担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体系之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梯级利用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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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回收资格企业

有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指定(或授权)的电动汽车售后服务商;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指定(或授权)的电池销售商或从事动力蓄电池换电(或租赁)的运营商;梯级利用企业或其指定(或授权)机构;具备动力蓄电池回收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要求的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以及其他企业。

三、动力电池设计和生产技术要求

1、在设计层面,动力电池要强调绿色设计,讲求无毒无害。应遵循动力蓄电池易拆卸原则,确保动力蓄电池能从整车上安全、环保的拆卸,并尽量使用再生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强调,国家鼓励动力蓄电池结构设计标准化问题,意在通过动力蓄电池通用性提高梯级再利用。

2、在拆卸层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再销售其车辆时提供蓄电池拆卸技术信息,而作为电池生产方需要提供拆解技术信息。

3、与此同时,国家层面将推动建立统一的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制度。电池生产企业应对其所有动力蓄电池产品进行编码,并建立追溯系统追踪动力蓄电池流向,并与电池产品及整车具有唯一对应性。

就目前热议中的废电池处理回收问题,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介绍,预计2015年,我国的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大概在2-4万吨,到了2020年前后,我国仅纯电动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会达到12-17万吨的规模。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与再利用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锂电池将会被广泛运用到电动汽车上,动力锂电池的一般使用寿命大概是20年,但是用于汽车,只能是3-5年就要报废,因为它的容量衰减到初始容量80%以下时,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就会明显减少,动力电池3-5年必须要更换,所以报废锂电池的数量只会与日俱增。

推动报废汽车拆解资源化利用装备制造,积极推进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再制造,实施再制造产品认定,发布再制造产品技术目录,制定汽车零部件循环使用标准规范,实现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高值化利用。开展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通过创新回收机制、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升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打造完善的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到2020年,报废机动车再生利用率达到95%。

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汽车发展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开展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支持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回收利用模式,开展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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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政策来看,目前,我国围绕动力电池拆卸、包装运输、存储、拆解、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材料回收等建立了一整套的标准体系,对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来讲,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比如,包装运输,因为废旧电池状态不稳定,可能有破损的、有漏液的,如果不进行合理的封装和安全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很有可能造成短路、起火,甚至爆炸。材料回收环节作为整个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能够提取其中尚有价值的材料,用于新电池的制造过程,从而变废为宝,降低环境污染。

据了解,回收电池的技术路线相当复杂,比如在对废锂电池的处理上,首先要对其进行预处理,包括放电、拆解、粉碎、分选;拆解之后的塑料以及铁外壳可以回收;然后再对电极材料进行碱浸出、酸浸出,多种程序之后然后再进行萃取。这套复杂的程序以及高成本使得很多回收企业都望而却步,以致电池回收处理存在严重缺口。这应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制定电池处理办法,加强政策的落实和监督。